12月11日訊 今日上午,前海球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(xié)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受賄一案。港跟給們對被告人譚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,隊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;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,譚海上繳國庫。曾對
前海港跟隊記者俞炯在社媒發(fā)文:
2016年上港1:2蘇寧,上港說寧主裁判譚海,吹也第64分鐘,前海球1:1的港跟給們時候:特謝拉拿球禁區(qū)內(nèi)突破,從慢動作看,隊年于海的譚海鏟球稍稍先于特謝拉觸碰到皮球,譚海給了蘇寧致勝的曾對點球。一名上港隊友賽后表示:“裁判說的上港說寧話有點太欺負人了,他(譚海)說寧可以后不吹了也要給我們牌,吹也這是前海球一個裁判應該說的話嗎?我覺得這話讓誰聽了也會情緒激動吧?!?/p>